2023年,我国地理标志建设将出现四大变化

2023年02月08日 14:23


国家推荐性标准《秸秆收储打包体系建设规范》示范推广单位征集

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《关于组织执行2019年第四批国家推荐性标准计划的通知》(供销科标字【2020年03号)文件批复,中国再生资源资源回收利用协会\安徽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作为起草单位,起草的推荐性国家标准《秸秆收储打包体系建设规范》已经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22第21号公告(第374项)发布即将实施。现诚邀地方政府、研究机构及秸秆设备、秸秆收储运和秸秆相关生产企业参与此国家标准推广普及、示范研讨等活动。


秸秆、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企业、项目、技术推广征集

因疫情影响,导致各种会议、展会暂停或延期举办,为了充分展示秸秆、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行业发展,展示优秀品牌企业、挖掘创新技术、推广应用产品,传播区域项目信息,宣传先进经验,现诚邀地方政府、研究机构及秸秆设备、秸秆收储运、装备制造和秸秆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参与,展示企业品牌、应用产品、先进技术、市场项目和应用成果。


近日,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做工作报告。会议系统总结了2022年知识产权主要工作,部署了2023年7方面重点任务。

那么,未来地理标志产品将出现哪些新风口、新方向?此次,小编对工作报告及其中关于地理标志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整理,供业界参考。

Part.1

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

会议回顾了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和新时代十年历史性成就: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,认真践行“两个维护”。二是成功打赢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,有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。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,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。四是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,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。五是持续优化服务强化监管,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获得感更强。六是更好统筹国际合作和竞争,有力服务对外开放大局。


Part.2

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重点

会议指出,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也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“十四五”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。

会议部署了2023年7个方面重点工作。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。二是深入落实国家战略部署。三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。四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。五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。六是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。七是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建设。


Part.3

2022年我国地理标志建设的四大亮点

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,2022年,我国在地理标志建设运营方面有四大亮点:

一是完成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论证征求意见稿,推进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修订,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宗旨和框架,广东发布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法规;

二是批准筹建2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,覆盖15个中西部省份;

三是接续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。安徽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,推动共建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。内蒙古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甘肃、宁夏等地发挥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优势,助力乡村振兴;

四是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知识产权章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85项义务已全部履行,在顺利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的基础上,完成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。

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,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大发展、大跨越、大提升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。在地理标志方面,截至2022年底,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,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;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超2.3万家,地理标志产品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。参与完成RCEP、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,建立并持续推进“一带一路”知识产权合作机制,


Part.4

2023年地理标志工作的四大变化

2023年,地理标志方面工作将会有四大重大变化:一是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,修改完善地理标志条例草案。完成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修改;

二是加强地理标志、官方标志、特殊标志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,稳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,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,持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;

三是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,推动实施“地理标志品牌+”专项计划,助推特色产业发展;

四是继续深度参与地理标志等国际规则完善,推动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,推动第二批产品互认互保。

(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)